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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/4/14 13:41:42 作者:区教育局 浏览量:3935次

关于印发《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方案》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教育工委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4-14    浏览量:1474次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局属各单位党组织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(以下简称后备人才)建设,完善干部队伍结构,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、管理长效机制,打造一支德才兼备、崇尚实干、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和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队伍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按照新时代领导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,“四有好教师”标准,紧紧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,进一步解放思想,强化领导,创新举措,狠抓落实,始终保持全区教育系统管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,为全区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人才保障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根据全区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,通过5-10年的努力,通过四个环节(动态选拔、分类储备、轮岗培育、分期使用),建立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三级后备人才体系,在全区中小学中培养一批在常州市、乃至全省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管理人才,逐步打造全区中小学名校长队伍的人才高地。

三、选拔机制

(一)梯队及数量

第一梯队为党政正职后备人才,不超过20名;第二梯队为党政副职后备人才,不超过35名;第三梯队为学校中层后备人才,不超过50名。

(二)条件资格

1.基本条件

坚持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的基本条件,人选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;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,工作实绩明显;有梯队人才应具备的组织领导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;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群众公认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2.基本资格

第一梯队:年龄不超过45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两年党政副职任职经历;具有“常州市骨干教师”及以上学术称号。

第二梯队:年龄不超过40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三年中层管理经历;具有“金坛区骨干教师”或“常州市教学能手”及其以上学术称号。幼儿园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业绩条件要求。

第三梯队: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双一流院校(或相当)毕业生,或品学兼优、具有大学学生会副主席(院系)、团委副书记(院系)学生干部经历、获两次二等奖奖学金的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生,或在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;具有学校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。

各梯队后备人才遴选时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。机关科室、局属事业单位可参考上述条件,择优推荐年龄范围内的科室人员参加选拔。

(三)动态遴选

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华罗庚中学等单位的人选以组织部备案的后备干部名单为准;其他后备人才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坛教党字〔2018〕16)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文件要求制定选拔方案,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,由教育局组织选拔确定。遴选通知另发。

四、轮岗培育

(一)系统制定三级梯队后备人才培养计划

依据全区后备人才建设需要,制定三级梯队后备人才分类建设计划,定期按类别举办后备人才培训班或选送到上级党校、行政干部教育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,确保后备人才分类培训到位。后备人才所在单位党组织应根据班子自身建设和后备人才实际情况,制定培养计划,创新培养举措,切实抓好后备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(二)加大后备人才交流轮岗实践锻炼力度

按照集团办学需要,通过挂职锻炼、跟岗实践等途径,有计划安排后备人才在集团校之间,在教学、德育等重点、难点岗位上交流轮岗、实践锻炼,不断提升后备人才的一线管理能力。按照《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促进教育系统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》(坛教党字〔2017〕3号)文件精神,有计划安排后备人才在局属各中小学(幼儿园)校、机关科室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交流,提高后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。

五、管理使用

(一)强化动态管理

各梯队后备人才实行滚动管理,三年一届,每年考核一次,三年总结性考核,到期依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。对年度考核成绩靠后、一年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,有一票否决行为的,三年总结性考核成绩不合格的,进行组织谈话,不再列入后备人才培养对象。

(二)强化正向激励

对总结性考核成绩前30%的第一、第二梯队后备人才,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任职条件,适时提出使用建议;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,可依据集团办学需要进行轮岗锻炼,进一步加强培养。对总结性考核成绩前30%的第三梯队后备人才,根据培养需要,及时安排跟岗锻炼或顶岗实践;在本单位中层出现职数空缺,或进行新一轮选任时,优先推荐使用。

(三)突出关心厚爱

建立谈心谈话制度。开展后备人才谈心谈话活动,做到“四必谈”,调整岗位时必谈,提拔重用时必谈,遇到挫折时必谈,考察考核后必谈,促进后备人才梯队健康成长。谈心谈话根据人才管理权限开展,每年不少于1次。对三级梯队后备人才,同等条件下,在职务晋升、岗位聘用、评优树先等方面优先考虑,优先推荐参加市三名工程培养、高层次培训;后备人才符合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的,享受同等待遇奖励。

六、其他

(一)原教育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,列入第二梯队后备人才培养。

(二)所有三级梯队后备人才“四个环节”管理工作由区委教育工委统筹负责,各单位承担本单位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职责,各单位党组织对后备人才的培养情况进行考核。

(三)区委教育工委在干部管理权限内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以后备人才为主,兼顾其他干部。

本方案同样适用于引进的各类优秀教育人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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